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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十百千”三好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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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盟市农牧局:

现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十百千三好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扩大辐射带动范围,千方百计推动盆景变树林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711


2023高标准农田建设十百千

三好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高标准农田奖励激励机制,深入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一体化推进模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高标准建好农田高质量管好农田高效益用好农田为原则创建三好高标准农田示范点。选择10建设成效好的旗县100建成项目管护成效好的行政村开展示范创建打造高标准示范县10个,管护模范村100个,同时辐射带动1000个自然村,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助推作用,逐步带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管、用一体化模式全面推进。

二、创建内容

(一)高标准建好农田

示范点遴选突出三大导向一是突出提升产能导向,优化建设布局,突出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优先支持新增耕地比例高和粮食产能提升大的区域,新建与提质并重;二是突出绿色生态导向,要突出种养循环、用养结合的可持续方式,鼓励应用绿色材料和工艺,建设生态型田埂、渠系、防护林等,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三是突出综合协调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在耕地指标核定、水资源论证、电力供给、林草占地等方面协同发力,建成后,要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推广良种良法。

1.严格选址条件。示范点建设地块选址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 明确的选址标准。建设区域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群众基础好。贯彻节水优先建设理念,水浇地高标准农田要具备水利部门核定的,可以满足项目建成后所有耕地灌溉需求的水源和用水指标;旱作高标准农田耕层厚度大于25cm,田面坡度小于15°,降水量350mm以上或具备非充分灌溉条件。

2.提高建设标准。一是因地制宜开展设计。工程设计要统筹考虑、科学布局,根据不同区域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障碍因素、水源条件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规划,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宜水则水、宜旱则旱,能灌则灌、需排则排,林缺补林、路短修路,确保建设内容与生产实际需求和粮食产能提升相匹配。二是提高建设标准。建设标准要达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相协调,障碍因素与破解路径相一致,田间工程和地力提升同建设,积极引入适宜我区实际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展试验示范,打造田、水、林、路、电和耕地质量提升六配样板工程。鼓励小田变大田,推行一村一田、一户一田,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按照三打破、五统一、一重新整治模式(打破农户的承包界,打破杂乱的地块界,打破混乱的渠沟路布局;按照新的规划,统一开挖渠沟、统一修整道路、统一植树造林、统一平整土地、统一划分地块;完成整治后重新分配经营)或统建统管形式,实现基础设施与耕地质量双提升。

3.转变建设方式。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农民监督员公益岗位,引导村集体、受益主体、农民群众按照全流程参与、全过程管理、全领域监督模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前,提前做好动员会和政策宣讲,尊重项目区农民意愿,让项目区内农民明白建设内容并形成统一共识。项目设计期,组织四会两确认,让全体村民了解项目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项目建设期,发挥农民监督员常驻工地和随时监管优势,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监管。按建设进度支付款项。建立合理的以工代赈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参与项目建设、分享收益。项目完工后,组织农民监督员参与项目工程初步验收,以群众满意度为验收一项内容。鼓励村民开展自主设计,自主建设,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4.严抓建设质量。各地要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五制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项目抽查机制,发现问题录入清单管理系统限期整改。推行规范化双查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对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抽查,积极开展参建企业信用评价,建立黑白名单,强化失信惩戒。设立监督服务热线(0471-12316),强化媒体监督,建立健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机制。

(二)高质量管好农田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只有管好、用好,才能发挥长久效益。示范点要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环节提前到项目立项阶段,召开宣传动员会,听取群众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意见,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建后管护要求。积极探索新的管护模式,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充分发挥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主体、农民监督员等各方积极性,实施种田与管田结合。

1.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已规模流转地建成项目区,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选定管护人员;未流转地建成项目区,由村级管护主体负责选定管护人员,按照高标准农田农牧监督员岗位要求,落实监管责任,负责日常巡视检查,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旗县农牧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2.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管护机制到位情况。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完善旗县政府负总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工作体系。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管护等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护模式。

3.落实管护资金。各地要以高标准农田奖励激励资金为基础,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工程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对灌溉渠系、喷微灌设施、机耕路、农田林网等大型农田基础设施,旗县政府要加大运行管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试点。

(三)高效益用好农田

高标准农田是实现耕地高效利用、科学管理,确保粮食生产水平的关键所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利用好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生产能力的关键。  

1.强化用途管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确保良田粮用,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旗县农牧部门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落实到位,充分挖掘新增耕地的潜力,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后农田数量不减少。

2.加强农田保护。在示范区采取改、培、保、控等综合措施,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治理水土侵蚀,开展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改善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持续提升农田土壤肥力。推行合理耕作制度,通过粮豆轮作套作,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可持续利用。

3.确保高效利用。围绕字做文章,强化农机农艺配合,推广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绿色综合防控等高效种植技术,确保种植粮食田块年亩产1000斤以上,种植其他作物田块每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引导和指导农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鼓励集中流转、社会化组织统一耕种等经营模式,确保集约高效。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组织遴选。盟市农牧、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对辖区内旗县开展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估并排名,自治区农牧厅会同财政厅进行审核。从每个激励盟市(自治区上年度绩效评价前两名以及进步最快盟市)中各选择排名靠前的2个旗县、从全区排名3-6名的盟市(如果排名中有激励盟市则顺延)选择排名靠前的1个旗县,共10个旗县作为示范创建旗县。旗县组织,村集体自愿申报、旗县农牧、财政部门初评推荐,盟市农牧、财政部门复核统一上报,自治区根据上报情况结合盟市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遴选100个行政村作为示范创建村。激励旗县不再重复奖励激励村。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示范上按照自治区负总责,盟市分类指导,旗县具体实施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一体化推进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自治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当年项目建设成效好的示范创建旗县给予奖励;安排1000万元对建成项目管护成效好的嘎查村集体给予奖励。除中央、自治区财政下达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激励奖励资金外,各地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组集体经济收益等,多渠道筹措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资金进一步提高建设管护标准;同时,可积极探索投资补助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护资金保障能力。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各地要建立起政府、村集体、农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广积分超市等经验做法,动员农民和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鼓励村民开展自主设计,自主建设,先建后补等模式,对于村民自主建设、自主施工的可适当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

(五)加强绩效考评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十百千三好示范工程纳入实绩考核范畴,既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考核,也要对嘎查村进行绩效评价自治区农牧厅将择机组织有关人员采取交叉互检方式对示范行动进行指导和检查,实行奖惩挂钩,对示范工程工作抓得好、管理好、实施成效显著的旗县和示范村,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绩效差,问题突出的,暂停项目安排,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2023年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百千三好示范工程创建名单


附件

2023年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百千”三好示范工程创建名单

盟市

创建旗县

创建行政村

呼伦贝尔市

(2个)莫力达瓦旗、扎兰屯市

(9个):(阿荣旗4个)得力其尔乡杜代沟村、霍尔奇镇前进村、霍尔奇镇荣花村、复兴镇天台岭村,(额尔古纳市1个)上库力街道办事处前进村,(牙克石市2个)免渡河镇团结村、免渡河镇先进村,(海拉尔区2个)建设办事处金星村、奋斗镇胜利村。

赤峰市

(2个)松山区、

敖汉旗

(12个):(翁牛特旗3个)格日僧苏木额热茫哈嘎查、广德公镇广德公村、乌丹镇五道窝铺村,(巴林左旗2个)隆昌镇隆昌村、碧流台镇二八地村,(巴林右旗2个)大坂镇和布特哈达村、索博日嘎镇海日斯达巴村,(林西县1个)五十家子镇九连庄村,(阿鲁科尔沁旗2个)双胜镇砖瓦窑嘎查、巴拉奇如德苏木十间房村,(克什克腾旗1个)宇宙地镇很黑村,(宁城县1个)忙农镇东沟丘村。

鄂尔多斯市

达拉特旗

(12个):(准格尔旗2个)布尔陶亥苏木植机壕村、沙圪堵镇福路村,(乌审旗2个)无定河镇堵嘎尔湾村、乌兰陶勒盖镇红旗村,(杭锦旗3个)呼和木独镇东红柳村、吉日嘎朗图镇光茂村、独贵塔拉镇沙圪堵村,(鄂托克旗5个)蒙西镇新民村、碱柜村、渠畔村,棋盘井镇三北羊场社区、棋盘井镇草籽场社区。

巴彦淖尔市

杭锦后旗

(12个):(临河区6个)狼山镇爱国村、狼山镇西乐村、城关镇继光村、双河镇团结村、干召庙镇迎丰村、曙光乡治丰村,(乌拉特前旗2个)新安镇树林子村、大余太镇马卜子村,(五原县2个)塔尔湖镇常丰村、塔尔湖镇继光村,(乌拉特后旗1个)呼和温都尔镇广林村(磴口县1个)沙金套海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

兴安盟

(2个)扎赉特旗、科右中旗

(12个):(乌兰浩特市3个)乌兰哈达镇乌兰胡硕嘎查、乌兰哈达镇合特嘎查、乌兰哈达镇白音特布斯格嘎查,(突泉县3个)太平乡五三村、太平乡曙光村、学田乡洪泉村,(科右前旗3个)归流河镇光荣嘎查、俄体镇双花嘎查、归流河镇北民河嘎查。(农垦3个)布敦化牧场、吐列毛杜农场、吐列毛杜农场

盟市

创建旗县

创建行政村

包头市

达茂旗

(10个):(土右旗6个)海子乡磴口村、苏波盖乡牛五营村、将军尧镇三岔口村、海子乡发彦申村、将军尧镇将军尧村、双龙镇西河沿村,(九原区2个)哈业胡同镇乌兰计六村、麻池镇东壕口村,(固阳县2个)金山镇东胜永村、金山镇二社村。

呼和浩特市

武川县

(10个)(和林县2个)舍必崖乡柴六营村、盛乐镇哈拉沁村,(土左旗8个)毕克齐镇北店村、塔布赛乡乃莫板村、察素齐镇红房子村、白庙子镇毛扣营村、北什轴乡西厂克村、毕克齐镇庆春园村、毕克齐镇小古城村、北什轴乡忻州营村。

乌兰察布市

/

(10个):(丰镇市1个)三义泉镇三义泉村,(察右前旗2个)平地泉镇平一村、巴音塔拉镇八苏木村,(察右后旗2个)贲红镇贲红行政村、乌兰哈达苏木前进行政村,(兴和县2个)团结乡台基庙村、团结乡二十七号,(凉城县2个)六苏木镇庙卜村、岱海镇园子沟,(商都县1个)大库伦乡八股地村。

通辽市

/

(9个):(科尔沁区2个村)木里图镇唐家窝堡村、木里图镇邹家街村,(开鲁县1个)小街基镇明升村,(科左中旗2个)舍伯吐镇旭光嘎查、架玛吐镇才家窑村(奈曼旗1个)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扎鲁特旗2个)鲁北镇小井子村、巨日合镇三合村,(库伦旗1个)扣河子镇先进村。

锡林郭勒盟

/

(4个):(锡林浩特市1个)沃原奶牛场种植二队、三队,(镶黄旗1个)巴音塔拉镇古斯贵嘎查,(太仆寺旗2个)永丰镇后房子村、宝昌镇边墙村。

合计

10个

100个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