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0:15
分享到:

各盟市农牧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文件要求,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抽查管理行为,自治区农牧厅结合全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际,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4月24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文件要求,为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抽查管理行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全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管模式,结合全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范围

各级农田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检查抽验、参建行为评价等监督检查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项目监管模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和技术指导人员的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随机监督抽查的过程、结果等要依法公开,实施监督检查的派出单位,负责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对因举报投诉、上级部门交办、12345或12316 转办的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各级农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频次和实施检查的时间。制定计划时,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要涵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部检查项目,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随机抽查事项计划可以依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确定抽查检查人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随机检查和技术指导人员可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库人员实行共享,对抽取的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程序继续补抽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专家、第三方机构参与抽查检查,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辅助和支撑。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依法回避。

(三)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各级农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项目,抽查比例依据项目建设区域实际情况确定。对信用评价低和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随机抽查项目逐项或统一制定检查表格,明确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检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和检查过程,现场监督要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抽查结果反馈与运用。执行检查的部门应当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的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增强被检查单位守法自觉性;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五)与其他监管制度衔接。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相关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参建单位诚信档案、行业黑白名单制度。做好与常规监管方式衔接。将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等常规监管方式进行有机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除项目管理要求的项目竣工验收外,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理念,可探索实行检查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的随机。开展双随机抽查条件暂不具备的,可暂对检查项目或检查人员先进行单随机抽取,尽快完善条件后予以推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发挥项目效益,减少权力寻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职责分工,不断提高项目监督管理水平,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农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年度量化目标任务。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级农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纪律建设,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