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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补充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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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补充和增强专家团队力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农田建设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行业领域

面向全社会征集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业经济、耕地保护、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林草规划、工程经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领域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农田建设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务员),审查合格后列入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协助开展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实施、管理、验收等工作。

二、专家主要工作

(一)接受农牧主管部门委托,从事农田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检查、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四)其他委托事项。

三、入库专家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掌握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审查技术和行业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必需的理论专业知识;

(三)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业经济、耕地保护、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林草规划、工程经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相关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农田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农田建设项目论证、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

(五)无不良记录。

四、专家入库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填写《自治区农牧业厅专家资格申请表》,向自治区农牧厅提出申请。

(二)自治区农牧厅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自治区农牧厅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自治区农牧厅官网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的专家,进行入库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报名(人数不限),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发送到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邮箱。

(二)原已入库的专家无需再次申报,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个人资料(主要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此次专家征集无地域限制,全区各盟市、旗县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与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白云龙,0471-6651892;邮箱:nmt_ntjs@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专家资格申请表.wps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