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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689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 文  号 内农牧厅规〔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11-14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689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
文  号 内农牧厅规〔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11-14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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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农牧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农牧业行政执法实践,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8号),自《规则》和《基准》施行之日起废止。请在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执行,执行中发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法规处反馈。

联系人:冯思宇

联系电话:0471-665208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1月14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内农牧厅规〔2023〕2号).pdf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