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3-0689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 | 文 号 | 内农牧厅规〔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3-0689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法规处 |
文 号 | 内农牧厅规〔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农牧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农牧业行政执法实践,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内农牧规发〔2017〕8号),自《规则》和《基准》施行之日起废止。请在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执行,执行中发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法规处反馈。
联系人:冯思宇
联系电话:0471-665208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