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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4-0408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公告〔2024〕72号
成文日期 2024-06-3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4-0408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公告〔2024〕72号
成文日期 2024-06-3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征集“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会等活动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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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服务公司参与“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会服务行为,提升活动影响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服务公司,现就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二、征集项目

为“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采推介会项目提供专业的策划、组织、执行等服务。

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三、第三方服务公司工作内容

(一)策划与执行:包括整体策划、宣传推广、现场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博览会的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启动式:简短启动仪式、家乡好物我来推-农推官推介活动、农牧领域重大成果展示、我从草原来-内蒙古风味展示、巡展等。

2.内蒙古农牧领域重大成果展示(发布):现场通过图片和文字等形式,突出展示内蒙古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体现内蒙古“粮仓”“肉库”“奶罐”“绒都”的特点以及种业、乳业、高标准农田、黄河流域等方面工作成果。同时,现场对自治区乡村工匠、非遗产品等进行路演。

3.现场采购对接:展馆设置现场采购对接区,为所有参与活动的采购单位设置采购专区,由各盟市推介各自特色农畜产品,同时邀请各采购单位进行现场选品,一对一精准对接采供需求,促进现场采购交易。

4.各盟市展示展销:现场为内蒙古各盟市设置展销区,通过现场销售、产品展示等形式宣传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拓宽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销售渠道。

5.盟市主题日和产品推介活动(选品会):在开幕式结束后,划分不同的时间段,由各盟市举办主题日,主题日期间将不同类型的电商平台及渠道的采购商与各盟市的重点产业及产品推荐相结合,同时现场邀约各大电商平台进行现场选品。

6.电商选品专区:展馆设置“电商选品”专区,组织杭州当地数字经济、新型消费、电商平台、直播基地、品牌营销机构等单位和企业现场开展对接承销、直播基地带销、线上宣传推介展销、品牌、运营等方面的合作洽谈。

7.“内蒙古 草原情”直播助农活动:现场设置共享直播间,各盟市通过组织自己盟市的农推官在现场进行“内蒙古 草原情”直播助农专场活动,通过逛展、访谈、带货等形式进行产品推荐、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宣传,助力参展企业产品展览展销、宣传推介、采购交易、招商产销对接等活动。

(二)参展商服务:为参展商提供展位搭建、展品运输、现场接待、商务洽谈等全方位服务,确保参展商能够充分展示其产品和品牌,并与观众进行有效互动。

(三)采购商服务:邀请专业采购商到会选品,为采购商提供合作交流、商务洽谈、采购选品等服务,确保采购商和参展商达成购销协议。

(四)观众服务:为观众提供信息咨询、导览指引、互动体验等服务,确保观众能够充分了解活动信息,并充分感受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的魅力。

(五)其它服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第三方服务公司需要完成的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第三方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2021年6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征集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本征集活动。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况(活动时间、地点、名称、成效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注册,纳入政府采购名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截图);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并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六)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需要加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六、考核指标及标的金额

(一)百分制考核指标

在活动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分值

1

公司规模、资质和业务范围

5

2

过往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客户满意度

10

3

服务方案的质量与创新性

10

4

团队能力与执行效率

5

5

服务质量与成本的性价比评估

10

6

风险管理与应急预案

5

7

合作意愿与沟通能力

5

8

现场落地交易额(采购协议)

30

9

专业采购商、观众邀请情况

10

10

宣传推广

10


(二)标的金额

依据综合得分确定标的金额。

分值

标的金额

90≥

90万元

≥80,<90

80万元

≥70,<80

70万元

≥70,<60

60万元

≤60

0元

七、征集单位提供的支持

(一)协助第三方服务公司邀请专业采购商、观众等;

(二)组织盟市重点企业参展;

(三)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资金支持。

八、征集办法

(一)征集报名。请有意向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于2024年7月5日之前,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的PDF版发送至nmnmyt@126.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成立第三方服务公司资格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筛合格后,于2024年7月10日前电话通知合格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初审合格单位按照要求提供活动服务方案、服务费用报价及预算说明等纸质材料,于2024年7月17日前递交至指定地点,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确定为第三方服务公司。

(四)取消资格。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资格:一是抽中后无故拒绝的;二是在服务过程中,项目未达要求的;三是无故拖延项目进度的。

九、资格期限

一年内有效。

十、其他

(一)报名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材料齐全,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二)第三方服务公司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申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比选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其他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第三方服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有权禁止其参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申请人的;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质疑投诉;故意扰乱本次活动正常进行的。

联系人:李阳  李洪涛,联系电话:0471-6652048。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6月30日


关于征集“绿品出塞 杭州有约” 首届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创新发展博览会、第十一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第四届京蒙消费帮扶集.pdf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