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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4-0184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内农牧科发〔2024〕119号
成文日期 2024-03-1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4-0184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内农牧科发〔2024〕119号
成文日期 2024-03-1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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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等四部条例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法发〔2023〕583号)安排,切实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贯彻执行,广泛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教育,引导各有关主体养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膜污染治理的浓厚氛围,助推农膜污染有效治理,我厅决定面向全区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公益宣传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类型

可采用文字作品、平面作品、音频、微视频等。

(二)作品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健康、具有正能量、有较好的传播力,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

作品应突出主题,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体现“合法生产、合规销售、确保质量”、“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回收”、“从自身做起”、“分类处置、变废为宝”、“避免二次污染”等内容展开创作。

作品要贴近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再利用等环节,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语言通俗质朴,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

作品应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完成并展示或播出过的原创作品。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科技、科普类网站或者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文字和平面作品在乡村等地发放展出过,并提供相应佐证(附件2)。

(三)作品格式要求

文字作品可以是小短文、宣传语、倡议书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应采用WORD、WPS文档格式创作排版,请勿采用图片、PDF格式。

平面作品可以是报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海报、宣传单页等形式,规格不限。要求创意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投稿作品规格为JPG或PNG格式,大小不低于3M。

音频作品可以是音乐作品、戏剧曲艺、广播剧等,要求作品报送格式为MP3、WMA的数据音频电子文本,音乐作品、戏剧曲艺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M以内,广播剧根据剧情自行安排。

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配中文字幕,时长15分钟以内,采用AVI、MP4视频格式提交。

二、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15日。

三、投递方式

各盟市要加大宣传,组织动员系统内职工干部、“农推官”、农牧民群众等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个人及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各盟市请将作品报名表(附件1)和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作品提交标题格式统一为“单位或地区一作者名—作品类别(文章/微视频/摄影等)—作品名+手机号码”,例: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张三—微视频—不回收地膜后果严重—188XXXXXXXX。

四、奖项设置

奖项分图文组、音视频组两个组进行评选。

图文组奖项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意奖。其中一等奖1名(每名1500元+证书),二等奖2名(每名1000元+证书),三等奖3名(每名800元+证书),优秀奖10名(每名300元+证书),优秀组织奖4个(证书),最佳创意奖2个(每个1000元+证书)。

音视频组奖项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最佳创意奖。其中一等奖1名(每名3000元+证书),二等奖2名(每名2000元+证书),三等奖3名(每名1000元+证书),优秀奖10名(每名300元+证书),优秀组织奖4个(证书),最佳创意奖2个(每个1500元+证书)。

评选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主题突出、内容新颖、语言优美、视觉冲击力强、网络浏览量、印发量等因素。

五、其他要求

(一)作品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和参赛个人负责。作品必须由投稿者本人(或单位)原创,严禁剽窃、抄袭。投稿者应拥有作品完整著作版权,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取得合法授权并提交相关授权的书面证明。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对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主办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主办方对全部投稿作品具有无偿使用权,包括对所有投稿作品无偿拥有复制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在本次征集活动范围内的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

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主办方需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的,获奖参赛者或相应参赛团队应予以配合,具体合作条款另行协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品只能选择单位推荐或个人(机构)自荐其中一种方式参加评选。若发现多头推荐,取消评选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科技教育处  贺鹏程

联系电话:0471—6652156、18647408008

电子邮箱:nmkjjyc@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公益宣传作品报名表

      2.作品相关佐证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3月11日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doc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