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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203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文  号 内农牧质发〔2023〕194号
成文日期 2023-04-24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203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文  号 内农牧质发〔2023〕194号
成文日期 2023-04-24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实地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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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农牧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方案》(内农牧质发〔2022〕466号)的安排,定于4月下旬-5月期间,组织专家对创建国家级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实地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6个创建国家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基地按标生产能力、质量安全管控、绿色优质产品打造、辐射带动作用和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打分细则见附件2。

三、考核专家名单及分组

考核组由自治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2名技术专家、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1名工作人员和各属地盟市1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打分表的内容,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二)各考核组自行安排实地考核时间,应最晚于5月12日前完成实地考核,并于考核后10日内向农牧厅提交打分表和关于各项评分说明情况的书面材料。

(三)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考核打分由相关盟市自行组织,同步开展,于5月10日前反馈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盟市级、旗县级示范基地创建名单。

(四)考核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接受被考核盟市、旗县以及相关基地企业的宴请,国家级示范基地创建实地考核产生的食宿、差旅和专家费用由自治区农牧厅统一承担。

联系人:郝智强     电话:0471-6652121


附件: 1.国家级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备选名单.doc

     2.示范基地考核打分表.doc

     3.技术专家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