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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192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内农牧质发〔2023〕176号
成文日期 2023-04-1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3-0192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内农牧质发〔2023〕176号
成文日期 2023-04-1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启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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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农牧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

今年2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的通知》(中绿发〔2023〕1号),在全国开展整市整县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并确定首先在内蒙古选择1个盟市、10个旗县开展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对于推动我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过调研,现将开展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有创建意愿的盟市可以组织申报整盟市开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也可以组织1-2个旗县申报整旗县开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申报整盟市开展试点工作的,辖区内的旗县不再单独申报旗县试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盟市或旗县应当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当地人民政府有创建积极性;二是具备一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以及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基础;三是具备一定的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础;四是当地产业项目投入力度大,如产业园、产业集群、种养殖相关项目等。

三、创建流程

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的一项新业务,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参与试点创建的盟市、旗县可结合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产业发展现状和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创新发展情况,制定创建方案并组织开展创建。具体流程为,一是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农牧厅提出创建申请(含创建方案);二是自治区农牧厅择优确定试点盟市、旗县名单并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推荐;三是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后,由当地组建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建相关工作;四是自治区农牧厅将对创建过程进行跟踪,每年10月底形成创建总结(成果)提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审核。

四、政策保障

参与创建的盟市、旗县全域内绿色食品认证费用减免1/3,用标费用减免1/2;中绿华夏有机认证、用标费用减免1/2。

五、有关要求

(一)充分了解创建意愿。各盟市、旗县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一是要实地调研了解各旗县创建积极性,务必把创建积极性高,落实能力、创新能力强的旗县推荐上来;二是积极向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主要负责人支持。

(二)积极开展宣传。自治区农牧厅将加强与《农民日报》《内蒙古日报》配合力度,对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创建工作开展宣传。参与创建的盟市、旗县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请各盟市于5月底将申报盟市、旗县创建申请和方案(每个试点1个方案)及调研、政府支持等情况整理后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农牧厅,并于每年9月底报送年度创建工作总结。

联系人:

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郝智强  0471-6652121

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郝贵宾  0471-2947314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