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2-0940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文  号 内农牧机发〔2022〕549号
成文日期 2022-10-15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2-0940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文  号 内农牧机发〔2022〕549号
成文日期 2022-10-15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建立全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5 19:47 
分享到:

盟市农牧局: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部分地区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打通秋季机械化生产堵点,确保秋粮及时收获、颗粒归仓。经研究,我厅决定建立全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落实

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应急状态下,根据疫情采取管控措施地区的秋收作业需要,确保秋粮及时收获的重要应急协调机制。各盟市农牧部门要以旗县为单位摸清本地区秋粮收获进度和农机应急作业服务能力,指导旗县农牧部门依托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形成备案名录,在盟市、旗县农牧部门网站及时发布,并根据成员变化动态更新。自治区农牧厅将动态发布全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第一批名单见附件1。各盟市农牧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强化动员,精心遴选,每周三前将更新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附件2)反馈我厅。

二、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做好“白名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前期主体动员、机具保障、培训指导等工作。要建立“白名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调用机制,当有紧急作业需求时,接受农牧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管控措施地区的秋收作业需要,旗县农牧部门要加强与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从农村实际和农时农事需要出发,指导“白名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在县域内开展“点对点”应急作业服务,确保秋粮应收尽收。要积极协调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结合实际组织“白名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跨区支援。

三、切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各级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三秋”机收保障热线和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服务和问题解决工作。要积极引导生产主体根据不同时间段机收需求,科学调配作业机具,做到成熟一块、收获一块,确保秋粮作物收在适收期。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后,要全力帮助生产主体解决机具短缺、无人作业等实际困难,发挥“白名单”制度作用,努力降低疫情对秋粮收获影响。要注重“白名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秋粮收获结束前的每周二、周四将“白名单”制度落实情况(附件3)反馈我厅。

四、切实树牢安全生产和机收减损意识

各级农牧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准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作业主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秋粮适时收获同时不发生农机事故。要增强机收减损意识,指导机手判断适宜作业条件,科学调整机具状态,排除作业机具故障,严格规范操作,努力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有效减少机收损失。 

各级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白名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在关键时刻能够冲得上去、管得了用。

联系人:朱校鹏     联系电话:0471-6652085

电子邮箱:njtgzzxp@163.com


附件:

1.全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第一批).xlsx


2.全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更新情况表.docx

3.全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白名单”制度落实情况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