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2-05876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农牧办发〔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2-05876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农牧办发〔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报送农垦土地资源和项目资金情况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兴安农垦集团、乌拉盖管理区:
根据自治区五大起底工作要求,对全区农垦土地资源和项目资金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垦土地资源情况
(一)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统计垦区土地总面积,包含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面积情况。
(二)分类统计并分析农牧场统一经营、职工承包经营、职工家属承包经营、外来农牧户承包经营、外来企业、专业合作社承包经营的情况。
(三)按照相关政策应收回土地和能够收回土地的情况,以及收回土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四)在职职工中依靠承包租赁农垦土地为主要经济来源职工人员情况。
(五)垦区中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情况。
二、农垦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0日,农垦所涉及资金尚未支出或项目尚未完成情况,包括棚户区改造、农垦土地确权、农垦公益性项目、农垦现代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原扶贫农场资金项目)等。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垦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摸底工作,呈主要领导阅,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提供数据真实、准确。
(二)各垦区要认真填报调查表并形成分析汇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厅。
联系人:郭永川 联系方式:13948414142
电子邮箱:nmgyc163@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