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2-0074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农牧厅农机局 | 文 号 | 内农牧机发〔2022〕7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2-0074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农牧厅农机局 |
文 号 | 内农牧机发〔2022〕7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具供需对接工作的通知
有关盟市农牧局:
今年是大面积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以下简称“复合种植”)的第一年,机械化支撑尤为关键。春播在即,为进一步推动复合种植机具保障工作,及时掌握播种机具新购和改造供给需求,有效解决农机企业机具批量生产后无订单而不敢进料生产问题,确保实施主体“有机可用”,破解生产企业“有机难销”,实现机具供需对接,努力确保春播种得下、种得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各地要尽快摸清农机改装企业或农机修造网点情况,引导积极参与改装复合种植播种机具,通过组织开展对接会、现场演示会、网上对接等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实施主体和农机企业交流衔接。形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改装企业名单》(附件1),连同《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新产品初选名单》(附件2),及时向复合种植实施主体推送。
二、提前做好装备供给
各地要尽快掌握在用播种机具改造、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购置需求,全力引导实施主体提前购置或改装播种机,原则上实施主体需为农机企业预留30天以上生产或改装时间,通过签订购机或改装协议,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订金(一体化播种机价格的10%左右、改装机具配件价格的20%左右),促进企业加快按订单提前备料生产和零配件供应,确保播种机具按时交付使用。要定期填报《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购置情况表》(附件3)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改装机具购置情况表》(附件4)。
三、注重信息报送质量
各盟市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复合种植机具保障的重大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采取务实管用措施,确保所辖旗县复合种植播种机具及时足量保障到位。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分析,及时报送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务必于每周三中午下班前将附件1、3、4加盖公章后(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联系人:朱校鹏,电话:0471-6652085
邮 箱:njtgzzxp@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