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1-597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内农牧科发〔2021〕326号
成文日期 2021-08-1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1-597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内农牧科发〔2021〕326号
成文日期 2021-08-1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11:42 
分享到:

相关盟市农牧局、财政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文件“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的要求,请你盟市在组织实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不得纳入项目补贴,已纳入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8月13日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