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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1-4968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05-02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1-4968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05-02
公文时效 有效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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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2017年全面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要求,自治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中下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区12个盟市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核实等形式,每个盟市抽查了2—3个旗县,就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安排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草原确权承包全面推开工作共涉及83个旗县,全面推开工作启动后,各盟市、旗县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宣传培训。多数旗县都选择了苏木或嘎查先行试点,开展外业测量和牧户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落实总体进展不平衡,尚没有达到预期。

据督查,进度较快的地区有:锡林郭勒盟、通辽市、阿拉善盟和包头市;稳步推进的有: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和兴安盟;进展较慢的地区有: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和呼伦贝尔市。

截止2017年3月,全区平均完成总工作量50%以上的只占一半,有少数旗县制定实施方案后,还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从完成的比例看,有29个旗县完成了外业勘测、信息采集和内业录入等工作的 80%以上;有12个旗县完成了50-80%;有22个旗县完成了30-50%;有20个旗县刚刚进行信息采集和外业核实工作。

据抽查,牙克石市、新巴尔虎左旗、土左旗、清水河县、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海南区、海勃湾区等旗县的党委政府领导不够重视,资金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年底很难完成确权工作,严重影响自治区整体工作进度。

二、存在的问题

各盟市旗县在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领导重视不够。一些盟市、旗县党委政府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成员单位基本不参与,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乏力;个别地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确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排布置少,过问少,督查指导少;乡镇政府和嘎查村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工作经费不足。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经费已经拨付给各盟市,盟市已下拨旗县,但截至督查仍有部分地区停留在财政部门,未拨付或未全额拨付到具体使用单位。盟市、旗县配套经费大多没有落实,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工作进度。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草原“双权一制”落实时,由于技术、设备等因素所限,工作不彻底,导致嘎查村之间、牧户之间,界限不清,“证、账、地”不符,确权承包档案和证件丢失,少分、漏分、未分和牧民主动放弃承包草场权利等,矛盾较多,情况复杂,短时期内又得不到彻底有效化解,如期完成难度较大。四是林草矛盾突出。牧区草场和林业施业区重叠,草原和林地交叉存在,草原证和林权证并存;公益林项目大部分在牧民已经承包到户的草原上划定并发放林权证,使产权明确的草原产生了林牧矛盾。林地和草场界限不清,位置不明,实地与地图不符,给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困难。五是草原边界争议等矛盾多。土地二调地类与草原实际面积差异大,需要确权的草原面积严重缩水;民政部门划定的行政界线与草原利用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旗县间,苏木间、嘎查间界线争议;部队、农牧场占用草场等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影响确权工作。六是牧户信息采集难。部分农牧民外出务工,很难取得联系,特别是农区和半农半牧旗县,此类问题更加突出,对入户调查等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致使确权工作进度缓慢。七是国有草原和边境地区草原确权难度大。国有农牧林场情况复杂,落实草原“双全一制”不彻底,管理不规范,历史遗留问题多。边境地区由于军地两方利用草原矛盾纠纷不断,境内驻军占用草原权属不清,面积不准,承包经营权到户难度大,强行落实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八是农牧民信访上访有上升的趋势。今年以来,部分地区由于没有及时处理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农牧民为了维权逐级或越级上访情况呈上升趋势,隐性存在社会稳定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重点是旗县要加强对苏木乡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制定草原确权工作时间表,明确责任,促进工作。盟市要加强对辖区旗县的督查、协调和指导工作。自治区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针对主要问题进行重点督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全力推进全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2、加强业务指导力度,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做好技术保障。旗县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及时指导、妥善处理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紧紧抓住今夏的大好季节,全面组织开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对确权工作缓慢的苏木乡镇,要再宣传、再动员、再认识、再落实。

 3、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技术含量高,工作经费是重要保障。各相关旗县要尽快将自治区下拨的工作经费足额拨付到工作单位。盟市旗县要进一步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确保草原确权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4、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对于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处理。目前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依照现行政策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发动农牧民,民主协商解决矛盾纠纷。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确权承包和发证,一定要妥善处理农牧民上访问题,确保牧区社会稳定。

 5、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确权工作质量。按照自治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全面推开工作实际,遵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借鉴试点工作经验,认真梳理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稳步推进,确保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质量并如期完成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

                                       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度表

(信息截止至20173月)

确权工作

完成

程度

旗县市区

所占比例

内 外 业 完 成 情 况 (共83个 旗 县 市 区)

完成内外业工作80%以上(29个旗县市区)

扎兰屯、阿荣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区、开鲁县、霍林郭勒市、科左中旗、宁城县、二连浩特市、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太仆寺旗、多伦县、九原区、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乌审旗、东胜区、乌拉特中旗、额济纳旗、固阳县、石拐区、昆区、阿右旗、翁牛特旗

35%

50-80%12个旗县市区)

突泉县、林西县、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正蓝旗、武川县、和林县、磴口县、腾格里开发区、阿鲁科尔沁旗、乌拉特前旗、乌兰布和示范区

15%

30-50%22个旗县市区)

海拉尔区、莫旗、满洲里市、乌兰浩特市、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松山区、喀喇沁旗、察右后旗、化德县、察右中旗、察右前旗、凉城县、商都县、兴和县、集宁市、卓资县、丰镇市、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26%

30%以下(20个旗县市区)

新巴尔虎左旗、牙克石、扎赉特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元宝山区、土左旗、清水河县、赛罕区、新城区、回民区、托县、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海南区、海勃湾区、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旗、陈巴尔虎旗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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