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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2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2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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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伟利委员:

《关于将兴安盟整体列为自治区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感谢您对兴安盟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兴安盟作为全国草食畜牧业改革发展的最早实践地,自然禀赋优越,是国内最具特色、最为典型的农牧结合示范地区,2022年启动全国首个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创建工作。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明确提出“高质量建设兴安盟现代畜牧业试验区”。近年来,自治区农牧厅累计支持试验区建设资金达14.06亿元,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试验区规划(2023—2027年)和工作要点,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为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提供了坚强保障。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将兴安盟整体列为自治区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的提案,我厅结合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办理情况如下。

建议一

启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区“授权赋能”计划,打造畜牧业改革“政策特区”

一是2024年农牧厅在征求自治区相关厅局和兴安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9部分51条的《创建兴安盟现代畜牧业试验区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和相关指导部门。建立了9个部门及兴安盟行政公署组成创建兴安盟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职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自治区农牧厅、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内蒙古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鉴证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将兴安盟科右前旗等7个旗县作为首批自治区试点,集中推进农牧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鉴证融资,以制度创新破解农村牧区资源资产融资难题。自2022年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自治区农牧厅委托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5所高校开展培育任务,通过“四个一”培育模式,即“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截止2025年已培育“头雁”学员3647名,预计每年可新增1000名以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厅际进联席会议机制,合力推动试验区建设。积极沟通相关部门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及环境影响、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畜禽进出口、用电等审批程序。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坚持以点带面原则,进一步推进畜禽活体抵押融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持续盘活农村牧区闲置资源资产,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自治区农牧厅重点围绕奶业、肉牛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链,深入挖掘岗位需求,加大产业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引才全流程服务,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推动更多农牧业高层次人才扎根内蒙古、建功内蒙古,为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注入持续人才动能。

不能采纳原因

无

建议二

建立“可复制模式总结推广”机制,放大国家级试验价值

2025年自治区农牧厅依托现代畜牧业专家智库资源,组织区内外畜牧、草原、兽医等领域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推广草畜平衡智能监管技术、智能化牧场环境监测技术、精准饲喂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10余项。下一步,自治区计划在兴安盟召开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现场会,以兴安盟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为模范,在全区推广试验区优秀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推动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不能采纳原因

无

无。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