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76号提案的答复
骆秀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防沙治沙成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草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中要求将落实草原补奖政策与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相结合,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大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其中国家草畜平衡奖励政策明确将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根据其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责任、实现草畜平衡要求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员工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禁牧补助明确将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对履行禁牧责任、实现禁牧要求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员工给予禁牧补助。同时,自治区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原管护补助、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
2022年自治区农牧厅印发了《“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推进畜牧业生产智能化配套改造升级,提升畜禽养殖设施装备水平。支持养殖场户生产基础设施和配套机械装备建设。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推动33个牧区旗县和21个半农半牧区旗县,健全以户储小型饲草库为主、嘎查苏木中型储备库为辅、旗县大型饲草库为补充的防灾减灾饲草保障体系,确保牲畜安全过冬度春。
下一步,农牧厅将出台支持设施畜牧业建设及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方案,促进现代化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