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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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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议字〔2022〕38号

周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巴彦淖尔市484万亩盐碱化耕地改良申请专项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一直高度重视盐碱化地的改良利用工作。多年来,区内外科研、教学、农技推广和企业根据不同盐碱地类型及危害机理开展了盐碱化耕地改良技术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一是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改盐增草(饲)兴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农牧厅根据方案要求,在五原县开展了盐碱地改良利用的技术攻关和试验示范;二是2020-2022年,结合退化耕地治理项目,自治区在盐碱地分布较集中、面积较大的巴彦淖尔市等5个盟市的6个试点旗县累计投入资金3.646亿元(其中在巴彦淖尔市累计投入1.238亿元,占全区总投资33.96%),开展盐碱化耕地改良示范项目,建立中、重度盐碱地改良利用示范区12.2万亩,探索总结适宜于我区不同类型盐碱改良利用的可复制、能落地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为我区盐碱化耕地改良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板;三是2018年依托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在巴彦淖尔市的临河区、五原县、杭锦后旗和通辽市的科左后旗、奈曼旗开展盐碱地改良技术示范30.8万亩,投入总资金2550万元。

虽然通过多年盐碱地改良利用的试验示范,探索总结出了一批集工程措施与农机农艺配套和农业、生物、化学改良措施融合的、适宜不同类型盐碱地改良利用的技术模式,并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的高效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盐碱地改良提供了可复制、能落地的示范样板,但是在对盐碱荒地开垦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分析研判现有盐碱地情况基础上,结合盟市和旗县需求,农牧厅已向农业农村部提交了《关于报送内蒙古自治区盐碱地治理有关情况的函》(内农牧建函〔2022〕79号),申请盐碱地改良利用经费,“十四五”期间拟在7个盟市23个旗县开发盐碱荒草地50万亩,10个盟市开展盐碱化耕地综合治理820万亩,申请资金306.42亿元,到2030年在7个盟市23个旗县开发盐碱荒草地100万亩,全区综合治理盐碱化耕地1150万亩盐碱地,合计申请资金480.83亿元。待资金批复后,将重点支持巴彦淖尔市开展盐碱化耕地改良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