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list

新闻发布会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7-03-29 17:55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问:刚才自治区政府发言人提到,我区介绍了基本草原划定的简要情况,请问农牧业厅新闻发言人王雨锋,自治区开展基本草原划定有什么意义?划定后和划定前有什么不同?是否意味着划出了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又会给牧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什么样的利益?

答:首先感谢各媒体和记者朋友对自治区农牧业工作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草原是我们内蒙古自治区的象征,绿色是我们自治区的底色,草原的保护与建设也牵动着我区2400万各族人民的心。我区草原13.2亿亩,面积大且主要分布在边疆牧区,在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和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把人工草地、改良草地、重要放牧场、割草地及草原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特殊生态作用的草地,划定为基本草原,施行严格的保护制度。制定实施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办法,落实基本草原保护的制度措施,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实现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保持边疆安定和社会稳定,维护生态安全,加快牧区经济发展,提高广大牧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大意义。

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基础,是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划定基本草原,强化对基本草原的保护、建设与管理,是扭转草原退化趋势,恢复与提高草原生态与生产功能,实现草原生态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生态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是我区继落实草原“双权一制”之后,又一次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重要举措,是全区乃至全国草原和草业发展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责在当代、利在千秋。

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已由国家层面提出。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创新。生态保护“红线”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国家农业部已将我区锡林郭勒盟列为生态红线划定试点之一。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为草原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基础数据,各盟市、旗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基本草原划定成果作为红线划定的基础,对涉及生态“红线”的区域进行边界勘定和现场调查,确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范围和边界。实现草原保护工作中的资源整合和技术成果的高效利用,为划定草原生态保护“红线”打好基础。

草原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是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维护生态平衡的主要植被,草原畜牧业是牧区经济的支柱产业。基本草原划定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好草原,保护好草原也就是保护好了农牧民的基本利益。基本草原划定包括我们正在进行的草原确权承包工作也将更好地保护农牧民草原承包经营权益,促进草原流转,减少草原权属纠纷等。

谢谢!

问:请问农牧业厅新闻发言人王雨锋,基本草原划定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原则标准什么?包括哪些类型?具体是如何划定的?完成以后怎样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基本草原划定是指以地形图做为工作底图,参考草原资源调查、人工草地调查、土地详查的图件、数据等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基本草原分类,通过实地调查,摸清当前基本草原的类型、面积、分布状况,编制基本草原分布图、建立基本草原数据库。

划定原则标准类型包括:1、基本草原划定要以当前草原利用的现状为基础,对草原利用现状进行确认,不应预留地方规划的其他用地。2、草原分布不集中连片的地区,基本草原主要根据草原的作用划定。将割草地、人工草地、草种基地、退耕还草地、改良草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应当全部划为基本草原;把重要放牧场,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划为基本草原。

具体我们是参照草原资源调查、“双权一制”落实、土地利用现状详查等有关资料,对已有的信息直接转绘到工作底图上。新增内容,采取实地调绘获取各项资料,通过整合完善,最后形成图件、数据、文字等各项成果。

划定工作完成以后,如何管理是关键。

1、对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地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和完善划定成果。我区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提前迈出了一步。由于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技术值得借鉴,是在摸索中工作,加之试点工作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有些地区还存在着基本草原档案资料与实地不符、基本草原分布图、表等档案资料不完整,数据不齐备等问题,这对今后基本草原的保护、管理工作留下了隐患。对试点旗县开展“回头看”工作非常重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完善,对不符合实际和要求的地方限期补充和完善,巩固划定成果。尤其是对基本草原的档案要做到可查可核,要应用基本草原划定管理系统建档立档,实现全区统一,为自治区草原大数据平台建设奠定基础。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基本草原的意识。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宣传《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把草原的管理使用和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联系起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树立依法保护基本草原,科学利用基本草原的思想,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建立健全各项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强对基本草原的保护和管理。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基本草原保护的认识还不充分,缺乏自觉保护、合理利用基本草原的自觉性。各地乱开滥垦、乱征滥占基本草原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基本草原的保护应当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并重,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建议进一步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和管理的法治基础,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实施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单设一章,对划定、监督、管理、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国家尽快出台《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形成依法保护和管理基本草原的长效机制。应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对基本草原保护和管理工作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和警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强基本草原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

4、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保护基本草原的能力。近年来依照草原法和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加强了对基本草原的监督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任务重、人员少、经费短缺、各地管理不一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草原监督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使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把基本草原保护工作再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5、建立基本草原监测制度,提高基本草原保护的科技含量。积极创造条件,运用3S技术对基本草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非法征占用和破坏基本草原行为和生态环境变化,为及时、高效、依法保护基本草原提供依据。

谢谢!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