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GSP检查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相关规定,自治区农牧厅派专家组对扎赉特旗老四兽药店等8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4日。请将建议意见反馈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陈海平
监督电话:0471-6651798 传真:0471-6652269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
附件:兽药经营企业GS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3月9日
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