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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5-0102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公告〔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3-06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5-0102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文  号 公告〔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3-06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星乡村”“星农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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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星乡村”“星农人”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5〕1号),组织开展了“星乡村”“星农人”摸底推荐工作。经自主申报、盟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产业电商村、和美乡村和星农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3月13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71-6652115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附件:1.产业电商村推荐名单

      2.和美乡村推荐名单

      3.“星农人”推荐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3月6日


关于“星乡村”“星农人”推荐名单的公示.pdf

公开关于开展“星乡村”“星农人”培育工作的通知(评选结果)(附件).pdf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