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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关于对2024年第六批农药生产许可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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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专家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联合盟市农牧部门,于2024年12月7日对扩大生产范围的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进行了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企业已按期全部完成整改。

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反馈。

联系人:郝江宁

电  话/传  真:0471-4918573

电子邮箱:nongyaoke@126.com

邮政编码:010010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附件2.docx

信息来源: 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