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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法典明权责 依法护农促振兴——自治区农牧厅举办生态环境法典涉农条款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6-09-09 09:2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9月7日下午,自治区农牧厅举办《生态环境法典》涉农条款深度解析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正式施行,作为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其中多个条文涉及农业农村、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职责,对农牧业领域依法履职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本次讲座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树礼授课。讲座紧扣法典原文,系统梳理涉农条款框架、农牧部门法定职责与法律责任,围绕重点条文开展深度解读,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指导性。

高凤义总兽医师主持讲座并作总结讲话,就抓好法典贯彻落实提出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要持续深化对法典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将法典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计划;对标法典涉农法定职责,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抓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坚持学用贯通,把法典要求转化为推动绿色兴农兴牧的具体举措。

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帮助全厅干部厘清了农牧领域生态环保法定职责,补齐法治工作短板。下一步,自治区农牧厅将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法典精神融入耕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外来物种防控等农牧业重点工作,坚持法治护航绿色转型,持续夯实农村牧区生态底色,以法治力量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农牧力量。

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厅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