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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机“三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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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机发〔2024〕371号

各盟市农牧局:

为强化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要求,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与财政厅民生系统完成了对接。现将加快农机“三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惠农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列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单。各级农牧(农机)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目标,以“为民办实事”的高度自觉,坚决落实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调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贴、农机耕地深松作业补贴(简称:农机“三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监测,严禁挤占、挪用、滞留农机“三项”补贴资金。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盟市农牧部门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督促旗县农牧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和补贴兑付,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结算清单,夯实责任,落实职责所在。要切实增强交卷意识、交账意识、成果意识,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要将补贴资金提级发放措施真正落到“准、快、实、效”上,切实保障受益对象权益。督促旗县实时更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到位、资金执行情况。农业农村部将定期采集平台数据作为绩效监控数据。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盟市要督促旗县及时受理、审核补贴申请,切实加强补贴申请、兑付各个环节政策的宣传,及时主动回应农牧民关注的重点事项,提高精准对接服务,努力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将适时对农机“三项”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情况进行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