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及补贴额一览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24 17:22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内农牧机发〔2022〕110号

有关盟市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植保、收获机具保障方案,确保种得好、管得住、收得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3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方案

为切实提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效率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落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配套农机装备保障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2〕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大豆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农村部加快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主推种植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机具改装配套,大力推进专用机具研发,突出抓好机具保障供给,着力提升播种、植保、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为完成全区复合种植160万亩目标任务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现有机具改装工作。各盟市农牧部门指导实施旗县根据当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在充分考虑农业生产条件和机械化技术现状的基础上,优先选用现有机具改装,科学测算播种、植保、收获机具需求量,切实提高机具利用率。一是播种机需求测算方面,按10个作业日、作业效率为50亩/天测算,完成全区复合种植160万亩任务,共需要机具约3200台,其中玉米、大豆播种机各需约1600台。全区复合种植实施旗县现有2行播种机保有量约12.3万台,4行播种机保有量约9.3万台,通过对现有玉米播种机进行适当改造,助推复合种植技术加快推广。二是复合种植机具改装方面,播种机可通过改变鸭嘴数量、改变传动比、更换排种盘等方式调整株距或穴距,通过调整播种机播种单体布局调整行距,达到大豆玉米的种植密度要求;喷杆喷雾机可设置双药箱和喷头区段控制系统,实现不同药液的分条带喷施,并在大豆带和玉米带间加装隔离板,防止药剂带间漂移,也可在此基础上更换防漂移喷头,提升隔离效果;中耕机可通过调整中耕行距适应不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行距;大豆收获机可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筛选,一般采用谷物联合收获机适当调整即可。

(二)加快推进专用机具研发进程。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依托顺源机械、大博金田机械、兴安岭拖拉机等农机生产企业,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喷杆喷雾机、中耕机联合攻关,补齐专用机具短板。各地要加快构建政企联动机制,推进专用机具研发试验,结合国内市场供给,努力满足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喷杆喷雾机、中耕机和窄幅大豆收获机需求。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配套机具应用指引》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引导本地农机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专用机具研发创新,提高专用机具产能,推动复合种植任务顺利完成。

(三)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导向作用。用好用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支持重点上,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所需机具优先补贴,加快资金兑付。在补贴政策实施上,对补贴范围内适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由原来不足30%,提高到35%;对未在补贴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具通过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给予补贴,将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各盟市、旗县农牧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购置适用于复合种植机具优先补贴、应补尽补,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为复合种植机具保障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进度

3月15日前,各地根据复合种植面积、种植模式,测算播种机需求,摸清需要新购和改装机具数量。

3月底前,各地分区域开展复合种植播种机培训演示,播种机改造到位。

4月中旬前,各地完成播种机具调试工作并对农机手进行操作培训。

播种期:播种机到位,适时播种,保证播种质量。

生长季:中耕、植保机械到位。

收获季:收获机械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负责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协调工作,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化处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各级农牧部门要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工作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研究部署,注重沟通协作,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落细落小工作措施。要按照“造改结合”“长短结合”的原则,围绕满足不同区域复合种植主推技术模式的播种、植保、收获环节农机作业需要,形成政企研推用紧密联动工作机制,紧抓现有机具适配改造应用,同步加快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研制推广。各盟市农牧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督促实施旗县农牧部门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落细落实机具保障各项工作。

(二)细化机具保障方案。各级农牧部门要抓紧组织栽培、植保、农机方面的专家和相关推广机构沟通会商,在确定复合种植具体技术模式、农艺参数、农机作业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分区域分模式制定全程机械化技术方案。要做好摸底调查,按旗县梳理在用播种机等关键机具情况,包括机具型号、性能参数、保有量等基础数据,并对照复合种植株行距、亩播量、亩施肥量、播种深度等要求,分析理清播种、植保、收获可用可改机具数量分布及存在的数量缺口、可能出现的作业质量问题等,研究提出解决路径。要结合市域、县域复合种植面积任务、实施地块主体落实情况,按照在用机具改造、常规兼用机具购置、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三大类测算需求,提前与农机产销企业、修造网点对接做好整机及零配件备货供应准备,逐级形成复合种植机具保障方案,做到“一个旗县、一个方案”。旗县级机具保障方案要细化到模式、地块、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播种前1个月将机具来源、作业服务主体对接落实到位。

(三)强化机具供给。各地要通过指导改造现有机具、支持引导新研新购机具等措施,尽快增加适用复合种植机具有效供给。研究提出现有主流机型适配改造操作指引,发布改造实例,各实施旗县要摸清农机修造网点布局和能力,落实怎么改、谁来改、何时改,做好改造配件协调供应,确保在作业季前完成改造任务。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将及时筛选发布复合种植播种机改装企业和专用播种机企业名单,各级农牧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机具供需对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2〕75号)要求,通过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实施主体和农机企业交流衔接,确保实施主体“有机可用”,破解生产企业“有机难销”。要积极组织和支持科研单位、农机企业开展专用机具研发攻关,推动机具试制试验、改进熟化。

(四)强化技术培训。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技术指导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大豆油料扩种机具装备评估评价工作组暨保障专班作用,开展分片包联服务,推动实施旗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工作落地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配套机具应用指引》,明确不同区域不同模式配套机具如何选、怎样改、怎么用。要建立复合种植机械化技术指导骨干队伍,线上线下相结合,逐级开展种管收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培训,展示观摩先进适用机具,宣传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各实施旗县应在大豆玉米播种期前,对复合种植农户和机手进行田间操作实训,引导实施主体统筹考虑全程机械化作业便利,提前做好作物种植布局、作业路线规划,确保各环节衔接配套。在关键农时,各地要加大技术指导服务频次,组织技术骨干和农机产销企业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应用指导,手把手传授调试方法和操作技能,确保机手操作熟练,机具调试到位、高效运行。要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培养一批复合种植机械化作业能手,确保复合种植机具用得上、用得好。

(五)强化协调调度。各盟市、旗县农牧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区适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数量、作业能力情况的调度,摸清底数和缺口,统筹做好机具协调调配,切实提高机具使用率。特别要针对当地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械、窄幅收获机械保有量缺口问题,加强市域、县域间沟通协作,引导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各实施旗县要通过政策支持,扶持壮大一批有较强农机装备实力的复合种植农机服务主体,积极引导其对现有机具改装和新购机具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效对接作业服务供需,切实发挥农机服务主体在复合种植主力军作用。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盟市、旗县农牧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手段,依托举办现场演示会、制作短视频、开设网络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纳入购置补贴政策和全程机械化技术要点,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要通过挖掘典型案例、发布机具改造实例等方式,用准的事实、精的数据全面展示复合种植机具保障工作成果。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学习借鉴,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以机械化的有力支撑,不断增强广大实施主体推广应用复合种植技术的信心。

(七)强化情况报送。各地要提高重视程度,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精准跟踪对接主体(种植户),及时掌握机具准备等情况。要严格落实春播、秋收等重要农时周调度制度,按时向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报送机具保障、作业进度等,确保各项数据全面真实准确。要深入挖掘机具保障方面的亮点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成效、先进做法。各盟市、实施旗县要在3月底前、4月底前和8月底前分别报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植保、收获机具保障方案。对于机具保障成绩明显的地区,自治区农牧厅将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助等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于成绩突出的地区,将进行通报表扬。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