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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自治区三普办组织召开全区第三次
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调度视频会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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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自治区三普办主任、农牧厅副厅长武向良主持召开了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调度视频会,自治区三普办相关领导、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三普专班负责人、自治区农技中心和耕保中心负责人,自治区质控实验室负责同志,各盟市三普办主任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研究。

会上,各盟市三普办对各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汇报。自治区三普办负责人郜翻身、自治区耕保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主任王跃飞分别对试点县普查工作、和盐碱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11月21日,试点县普查外业采样已基本完成,盐碱地普查完成97.8%,实验室已接收到55.7%的样品。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牧厅副厅长武向良总结讲话。肯定了“月攻坚”行动以来各地区付出的努力和取得成绩,同时提出了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卡点。武厅长针对近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尽快做好外业采样清零工作。未清零盟市要从自身找原因,进一步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拿出攻坚的势头和干劲,推进任务落实;二是加快做好土壤样品流转和制备工作。未开始送样地区要克服疫情防控困难,应送尽送,要租用专车点对点运送样品,避免物流压仓不能及时制样;三是科学合理的做好招标分包数量重新测算。各盟市要参照国家给的参考值15人平均每天检测25个样品计算,重新测算招标分包数量,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样品检测;四是积极申请配套资金的拨付。1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王莉霞主席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配套经费等事宜,责成农牧厅负责协调盟市配套资金的落实。请各盟市尽快申请落实配套资金,保障招标和测试工作顺利快开展。五是尽快谋划明年工作。自治区三普办已经初步确定了明年开展普查的具体旗县和普查经费预算,正在与财政厅沟通。各地要积极和自治区三普办对接,做到明年工作心中有数、提前布局,尤其是提前将配套资金争取列入地方预算。

会议同时强调,会后各盟市要围绕目标任务,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会议精神,要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对于进度缓慢、在绩效考评中拖全区后腿的盟市,自治区将以党委农办名义在全区通报,2-3次不改正的交办自治区督查室通报,届时自治区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缩减明年项目资金安排;抓好数据审核,按照10月底印发的《关于开展内蒙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审核的通知》要求,务必于11月底全部完成汇审报自治区三普办;做好总结工作,按照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征求意见稿)》,盟市旗县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资料收集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普查经验与做法,为明年三普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各盟市、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性、完不成目标决不收兵的决心,对照各项任务清单,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信息来源: 内蒙古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