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5 15:35
分享到:

内农牧议字〔2021〕3号

  

金永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农牧部门承接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三年已累计下达125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下达土右旗31.67万亩,任务量在全区87个项目旗县区(农场局)中排名第11,占包头市总任务量近50%,

一、亩均投资额度方面

近两年农田建设亩均投资在1200元左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农田建设。”我厅也多次向农业农村部反映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额度不足的问题,恳请国家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农田建设规划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后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有望大幅提高。我厅也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政府支出责任,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模式,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提高亩均投资标准。

二、关于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

通过“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摸底清查和上图入库,我区已形成2011-2018年建成高标准农田底图,并对各项目区建设和管护情况进行了评估。自治区政府多次向农业农村部申请提质改造项目和资金支持,农牧厅、发改委也多次向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提质改造项目,目前两部委答复是计划在2022年后出台相关政策,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初步列入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农业农村部明确在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中继续向我区倾斜。国家出台政策后,我区将迅速组织落实,将以前年度实施项目的地块真正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

三、关于安排项目管护资金

根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护资金不属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目前自治区已经下达文件,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近日,我厅起草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做出具体规定,目前已征求厅局、盟市、处室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将尽快发布执行。

四、关于实施农田排水工程

主要服务于土右旗的镫口扬水灌区已列入国家“十四五”灌区建设范围,规划投资2.6亿元,改造支渠以上的骨干渠系,配套建设闸门、桥梁等渠系建筑物,完善计量设施建设。水利、农牧两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统筹灌排骨干和田间工程建设,形成完整的灌排体系,提升灌区供水保障和粮食生产能力。

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