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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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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农牧议字〔2021〕52号


浩毕斯嘎拉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精神,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锡林郭勒盟是我区主要草原牧区之一,近年来在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畜牧业发展工作中做了大量探索,取得积极成效,为自治区筑牢祖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现代草原畜牧业树立了典型。

一、关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

2011年以来,全区累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46.5亿元每年下达锡林郭勒盟补奖资金11.4亿元,占全区资金总量25%。近日,国家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已正式启动实施,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草局根据国家指导意见,联合制定了我区政策实施方案,将于近日正式印发。禁牧补助按照不低于 7.5元 /亩的标准测算,草畜平衡奖励按照不低于2.5元 /亩的标准测算。政策实施中坚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 “四稳定”,保持享受人群基本稳定、政策支持力度不减、补助奖励标准不降。同时,自治区每年也将继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原管护补助、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作为草原生态补奖的配套政策促进牧区生产转型发展。

二、关于优化畜牧业结构。

2019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在锡林郭勒盟启动“增牛减羊提质增效”示范项目,支持肉牛产业发展。2020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20〕9号),就着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提出重点建设15个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已锡林郭勒盟列入肉牛天然草原养殖区,加大畜牧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发挥草原牧区低成本优势,建设优质肉牛繁育基地。2021年,自治区安排畜牧业技术推广补贴570万元,支持锡林郭勒盟开展肉牛冷配服务建设,进一步促进肉牛生产高质量发展。并将太仆寺旗作为自治区首批国家肉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旗县,安排专项资金2600万元,推动肉牛良种繁育,扩大养殖规模。

三、关于牛羊育肥业发展。

在产业链布局上,自治区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在牧区重点推动牛羊繁育,在农区推动适合工厂化生产的家畜育肥,努力实现草原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双赢。针对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等一些具备种植基础的旗县,2020-2021年每年安排“粮改饲”、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专项资金5700多万元,促进优质饲草生产和肉牛养殖设施标准化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肉牛生产,加强舍饲设施建设,配套推广 “全株青贮+青干草+精料”全混合日粮技术,为肉牛育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牧区广泛开展接冬羔早春羔,推广两年三胎双羔繁育技术,采取放牧加补饲方式,提高母羊繁殖率,推进家畜“暖季放牧、冷季舍饲”生产模式,羔羊提前2-3个月出栏,增加养殖头数,牧区冬羔早春羔比重达到75%以上。

四、关于实施品牌战略。

自治区大力支持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品牌化发展。2019年安排330万元对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实施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20年,安排480万元对阿巴嘎黑马实施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2021年,继续支持对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锡林郭勒奶酪实施保护工程。“锡林郭勒羊肉”区域公用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依托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农牧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加强“锡林郭勒羊肉”“锡林郭勒奶酪”等区域公用品牌宣介和产销衔接,充分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资源,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基地,做精做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五、关于夯实畜牧业基础设施。

十二五”以来,自治区统筹牧区草原补奖后续产业等资金,大力推动以棚圈、饲草储备库为主的畜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牧区储草棚和牲畜棚圈面积分别达到824万平方米和5507万平方米,过冬畜保暖保膘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草原畜牧业摆脱了大灾大损失、小灾小损失的被动局面。常年青干草储备能力达到140亿斤左右,羊单位平均储备过冬饲草164公斤,可基本满足牲畜3个月过冬需求,仔畜成活率达到98%以上,大小畜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通过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开发牛羊养殖亟需的饲草打捆、饲料搅拌饲喂等牧业机械,全区畜牧业机械达到29.85万台,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40.1%,较2020年提高2.1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厅将自治区财政厅、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优化现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草原牧区生产方式转变,进一步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发展双赢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保护和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