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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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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议字〔2021〕56号


周凤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留住乡土人才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细化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部署,扎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我区始终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结合,培养了一大批懂农牧业、爱农村牧区、爱农牧民的农牧业人才,为实现我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乡土人才数据库

近年来,自治区农牧厅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在全区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通过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参与培育工作的机构、师资、基地进行数据库管理。目前,培育对象入库12.6万人,培育对象主要是农村牧区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下乡创业者、退役军人等;师资入库3000余人,其中乡土专家近1000人。

二、加强乡土人才培训力度

(一)大力推进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2020年,自治区农牧厅争取中央补助资金7938万元,在自治区本级和全区6个盟市、86个旗县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举办培训班193期,培训农牧民15235人,其中:经营管理型94期7846人、专业生产型73期5773人、技能服务型25期1568人,农牧民讲师班1期48人;完成评价14676人,评价率达到96.3%,评价满意度达到99.85%。疫情期间,组织线上培训828期、线上培训71万余人、直播教学次数581次、在线课程351门、参与在线教学专家、教师323人。2020年,自治区在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试点开展高素质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

(二)加大乡土人才职业教育培训。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内就服工办发〔20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60号)《关于扶贫扶志行动措施》(内扶组办发〔2019〕18号)等文件,为乡村技能人才的精准培训提供了有力地政策支持。组织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一对一”精准对接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针对性地开展“农家乐”“牧家乐”、家政服务、电商下乡等各类特色培训班,将培训班开到“村子里”“家门口”,有效培育提高乡土人才的技能素质。

(三)积极创新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示范培训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创新方式安全有序开展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0〕23号)要求,聚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农牧民创新创业和乡村基层治理,我区建立了1个国家级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承办了4期培训班,培训人数400人,向区外输送培训学员680名,重点遴选贫困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党员骨干以及种养大户、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下乡“双创”人员。

(四)强化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一是加强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自治区农牧厅遴选10个培训机构承担全区6000名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任务,其中重点班5400名、骨干班600名。采取专题讲座、实践教学、专题研讨与现场答疑等形式进行,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强化产业扶贫科技支撑。全区57个贫困旗县招募特聘农技员292人,包联贫困户2800余户,同时指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产业扶贫专家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成为产业扶贫的中坚力量。三是创新推广服务模式。自治区成立10个“科技服务体系示范推广团队”,建设示范基地46个,集成创新关键技术51项,示范推广绿色生产模式38项。以玉米、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组建了6个团队,实施农业农村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建立起了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链条式服务模式。2020年,我区4个农技推广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展示基地,3名农技员被评为“全国最美农技员”,2名同志被评为“最受欢迎的特聘农技员”。四是不断强化“万名专家下基层”活动。自治区农牧厅集中组织109批次447人次的专家服务团到20个贫困旗县开展专家服务工作,共举办培训班153班次,培训人数10968人次,开展调研128次,落实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督查58次660人,进村指导121次。2019-2020年农牧厅组织自治区本级农技人员下基层开展服务971批次、涉及专家3414人次,指导盟市开展服务6282批次、涉及专家2.52万人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组织专家基层服务活动,主动对接基层需求,针对贫困地区民营企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难题,“点单式”选派服务专家。2020年,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充分对接各地需求,围绕医疗卫生、农村电商、生态保护等领域,实施精准扶贫和宁蒙合作专家服务基层项目64期,选派459名区内外专家深入基层农牧一线、医院、科研机构、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2.35万人次,现场指导基层技术骨干1.1万人次。

三、出台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出台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限制性条件,重点考察基层人才实际工作业绩和基层工作经历。对于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苏木乡镇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四、大力支持农牧民返乡创业

(一)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保障措施。自治区农牧厅结合我区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发展实际,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内农牧产发〔2020〕357号),明确农牧民工返乡创业,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新创业人员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返乡创业农牧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的,按规定落实契税、印花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对返乡农牧民工创办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边境农牧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培育优势产业,拓展就业空间。目前我区已建立肉牛、肉羊、向日葵、大豆4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8个国家级产业强镇,10个国家和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发掘了乡村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牧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了一大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返乡入乡人员创造更多地就业岗位,拓展了就业创业空间。

(三)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截至目前,我区遴选了9个政策环境良好、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创业业态丰富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旗县,60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孵化实训基地),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累计达到14人,树立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平台和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树立农村牧区营造敢于创业、支持返乡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四)组织参加培训,提升带头人素质。2020年,自治区农牧厅组织我区8名农村牧区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参加两期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训班,通过重点解读农村创新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分析,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交流学习了各地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的典型经验,极大促进了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素质提升。

(五)举办创业创新大赛、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截至目前,我区已成功举办四届内蒙古农村牧区创业创新项目大赛,2019年我区选送的参赛项目获得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总决赛成长组三等奖,2020年我区选送的参赛项目分别获得全国大赛初创组三等奖和成长组二等奖。通过比创意、赛水平、促成效,积极放大大赛的社会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返乡入乡人员积极投身到创业创新中来,营造了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优化了创业创新环境,掀起了农村牧区创业创新新高潮。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完善乡土人才数据库,加大乡土人才培训力度和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和人才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资,对我区农牧业农村牧区、乡村振兴和人才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7月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