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2-0248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公告〔2022〕5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898430G/2022-0248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文 号 | 公告〔2022〕5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自治区级水生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组织申报水生野生动物救助站的通知(内农牧渔发〔2022〕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各盟市申请,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初审,经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全面评估,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满足绝大多数水生野生动物救助条件,可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核定为自治区级水生野生动物救助站,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6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