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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1-6547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0-1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MB1898430G/2021-6547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10-19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对第四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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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各地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审核,现对符合要求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18日至2021年1022日。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各级农机、财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和合作社对公示有异议,请及时自治区农牧厅反映,所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471-4314907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101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名单的公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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